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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昌星(右)与前代表律师马塔斯(左)。资料图片
0 k$ E) h$ A3 }5 J% n8 u 中国厦门远华案涉案主犯赖昌星被控走私和行贿罪名案件,定于北京时间本月6日上午9时(即本地时间5日,在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审讯过程不会公开,当地传媒已接获通知记者不能进场旁听。7 G$ \8 @) y& @- O
曾代表赖昌星的加拿大律师马塔斯(David Matas)周二接受《星岛日报》记者访问表示,他是从赖昌星家人口中得悉开审日期。- ^% @! M I, i
他说最近才与赖昌星家人通电话,但不方便透露是谁人。
5 n# ]6 z+ U' \+ i% V& b" S% W/ K9 I# s 对方也表示已聘请内地律师为赖昌星辩护,但不确定是否公开审讯,以及加拿大外交部届时是否派人旁听。
8 y; N* \" `) K' i# I# {7 [ 记者曾致电加拿大外交部查询有关赖昌星案的审讯,但至截稿时未有收到回覆。- i9 q O9 J+ X: W
间接证实身体状况稳定
, Q4 l/ Y, T. { 对于香港《文汇报》报道,控方已在厦门为开庭起诉做好准备。
9 i) l$ f/ E$ [, ^ 由于赖昌星有家族心脏病史并伴有糖尿病,去年遣返回国前病情就已较严重,回国后更进入特殊医疗护理当中。如今即将开庭,间接证实赖的身体状况已经稳定。; r; d, ~6 P X0 Z7 |
对此,马塔斯说他不知情,他会跟赖昌星家人继续联繫,瞭解赖的身体和心理状况。
9 J: C3 ` r+ l/ j0 ] 马塔斯表示,根据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的起诉书,赖昌星被控涉嫌走私、行贿犯罪一案,法院已受理此案。至于日后会否加控其他罪名,目前并不清楚。6 V+ N0 t6 k4 f( W% r
中方曾经向加方保证,赖昌星不会受酷刑虐待和处死,还可由律师代为辩护。% V' @- J4 u7 `( B
马塔斯相信中国不会在国际社会面前背信食言,否则以后难以说服其他国家把外逃的中国罪犯引渡回中国受审。
# l1 \3 k; b% i) _9 O8 @ 远华走私案涉及走私货物总值530亿元人民币、逃税300亿元人民币。; Q% G8 _* A; _2 ]% {) ~
1999年8月,远华走私案曝光,赖昌星偕曾明娜和子女持香港特区护照,以旅游签证进入加拿大。
5 ~, Y! L3 |! I 翌年7月,赖昌星与曾明娜提出难民申请,但被拒,经过多番上诉,赖昌星最后在2011年7月23日,被遣返中国,甫下机即被厦门海关缉私局拘捕。
6 T. s0 I' ` c( s1 A$ Y% c* U 留居加拿大12年 「没一天感觉自由」
8 Z2 H+ Z5 S- t3 E- R# W3 } 1999年8月,赖昌星带着妻儿揣着旅游签证逃到加拿大。在逃亡的12年间,赖昌星不断地被聆讯、遭拘押,绝望时还撞过柱子。他曾经感歎:「12年了,虽然大部分时间没在牢房里,却也从没有一天感觉是自由的。」
4 ~" ]5 h) \7 n9 E+ W0 ? 《钱江晚报》报道,赖昌星一家最初以香港特区护照进入加国,最多可待6个月。「一定要留下来!」这是赖昌星当时唯一的念头。2000年6月,他向加拿大政府提出难民申请。同时,中国政府也正式通缉赖昌星,要求加拿大尽快把他遣返。于是,赖昌星花重金聘请律师,展开了与加拿大政府的司法聆讯。9 k9 j: O4 f$ v1 e8 c* Y
经数月调查,2001年7月3日,赖昌星一家的难民申请聆讯第一次开庭。据参与此案的一位加拿大移民部工作人员回忆,当时双方律师都做了充分准备,庭审过程用英文进行,赖昌星夫妇一个字也听不懂。虽然旁边有耳语同传的翻译,但语速快,又多是专业问题,他们听得累了,后来乾脆就趴在桌上睡着了。
0 S; D) c, I6 W& i$ E, ~( ~+ c 此次庭审后,直到2002年6月,加拿大难民法庭才对赖昌星一案作出判决,驳回赖昌星的避难申请。据说,这份判决书长达294页,是加拿大有史以来篇幅最长的难民案判决书。
; B: C( `) u9 I6 u 2002年8月,赖昌星再次提起上诉,两年后败诉再度上诉,直至2005年9月,最高法院拒绝了再审赖昌星难民申请上诉案的请求。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当时对媒体表示:「赖昌星和他妻子不值得信赖,他们所提供的证词也不足采信。赖昌星是一个普通的罪犯,所以不能受到难民保护。」这一决定意味着赖昌星的「难民资格」官司司法程式已经走完。9 r, j0 `, m' ~8 i2 g, L. K! N
难民申请失败,赖昌星就成了非法居留者。随后,加拿大移民部启动了遣返赖昌星的风险评估。而这个充满司法角力的评估,从2005年起到他被遣返,长达6年之久。' O$ A" {0 \: F5 G+ T
直到2011年3月,中国对加拿大作出「公开审判、探视保证」的承诺,允许加方人员参与审判并享有探视赖昌星的权利,赖昌星案才最终出现转机。
: B% H3 v. O/ o- M 买豪宅吃鲍鱼豪赌 奢华习性难改( k. ]5 D/ _( A# |# f2 E# W
初逃至加拿大的赖昌星出手阔绰。儘管亡命天涯,赖昌星仍在温哥华斥资130多万加元(约800万元人民币)购入一幢连花园面积达上千平方米的豪宅。外界判断,赖昌星刚到加拿大时可能误判形势,依旧过着当年「红楼」里的奢华生活。有熟悉情况者称,赖昌星多次出入温哥华唐人街和西区百老汇街的赌场豪赌。这样的生活持续到2001年11月,加拿大移民局以非法移民罪将赖昌星夫妇拘捕,2002年6月才获准有条件释放。
; k" d ?& e9 j" U6 L C/ [ 《潇湘晨报》报道,据称赖昌星有爱吃鱼翅的癖好,加拿大移民局曾监视到他在温哥华另一酒店吃鲍鱼,一次就花了上千加元。媒体还发现他到赌场豪赌,赌注高达数万加元,后来引起执法机构注意,怀疑他与黑社会有染,禁止他踏足赌场。负责监视赖昌星是否违反羁留条件的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发现,2005年1月赖昌星曾违反禁令,再次踏足赌场,并被安全人员拍下了录影。
+ i7 U" R1 }/ @$ d- _' ~( J0 c 其实赖昌星早已开始为「最后的结局」做准备。他与妻子曾明娜2005年。2009年5月,离婚后的曾明娜带着23岁的女儿回到中国。有分析说,曾明娜回国,不排除是为赖昌星「投石问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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