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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数据5天3变 广西桂平副市长承认监管疏忽(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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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4 05:30: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月16日,广西桂平市南木镇大黎村附近一艘轮渡船在雾中载客过江。刘万强摄

 这是一起发生在珠江上游的水上重大安全事故。3月11日,广西桂平市一客渡船与一货船发生碰撞,客渡船翻沉。
  贵港市海事部门调查认为,事故发生时,大货船未按规定航道航行,对此次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客渡船也存在超载问题。
  这起原因并不复杂的事故,死亡和失踪人数却成了令人费解的“谜团”。事发当日,广西有关部门称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失踪。两天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2人死亡被再次确认,但失踪人数却未被提及。到16日,一下子确认14名遇难者,6人失踪。
  15日晚,广西桂平市政府就社会上对于桂平沉船事故遇难和失踪人数前后变化的质疑进行回应,称不存在瞒报问题。
  事故原因 大货船撞翻客船
  广西桂平市政府16日通报了桂平市“3·11”水上交通事故客渡船沉没过程。事故原因为大货船沿航道中间上航时,撞翻了迎面驶来的客渡船。
  通报称,2012年3月11日13时23分左右,“锐丰329”货船在浔江桂平羊栏滩水域上航至离高压线底上约50米处时,发现“石咀客渡035”船正在沿航道中间下航,“锐丰329”当班驾驶员李桂雄鸣笛,提示客渡船避让。李桂雄当时认为客渡船应避让自己,所以没有采取减速、停止前行等避让措施,仍按原航速、航向上航。见对方没有任何反应,直至两船相距约50米时,李桂雄才发现对方没有任何避让反应,立即采取停船措施,并且全速倒船。
  通报称,倒船时,客渡船上有1人从舱内出来,同时客渡船向左岸转向,但由于两船相距太近,货船停下后约10至20秒,客渡船的右舷中部与货船船头右角的锚头处发生碰撞,随后客渡船打横压在货船船头前,客渡船当班驾驶李达森即跳上货船,客渡船左舷受水流冲压倾斜,船头进水、船尾翘起,在短时间以逆时针方向发生翻转,并呈船底朝天状倒翻在水面,再从货船右舷漂浮至船尾时沉没,船上其他人员全部落水。
  事故发生后,货船放下小船救人。有4艘过往船舶参与搜救落水人员,落水乘客也开展自救互救。
  桂平回应 四原因致数据变化
  事发后,相关部门11日公布的数据为2人遇难、1人失踪,但到3月15日,这一数字却升至14人遇难、6人失踪。舆论认为桂平市政府存在瞒报问题。
  桂平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曾健清表示,遇难人数之所以从2人上升到14人,失踪人数从1人上升到6人,是由以下原因造成:
  第一,事故发生时经过现场多方搜救,当场救起28人,另有2人遇难。根据船主供述,当时船上有一个他认识的人没有被救起,因此将其列为失踪人员。
  第二,由于天气寒冷,被救起的人即刻各自散去回家,一时难以通过生还者了解其他乘客的情况。
  第三,由于客渡船船主不配合调查,没有如实报告实际乘客人数,经反复讯问,上船人数从开始供述的29人改为约38人,给事故的遇难人数、生还人数和失踪人数核查造成极大困难。
  第四,由于事故发生的河道地形复杂,水流湍急,无法及时找到沉船位置,把沉船打捞起来,难以判断沉船上是否有遇难者遗体。
  记者核实 用2小时确定名单
  为核实官方数据的准确性,14日上午,记者来到事发江面的岸边渡口,在现场见到了村民统计的失踪人员名单。这份手抄的名单详细记录了每一个失踪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所在村屯。除当时发现2名遇难者的遗体外,名单列出了另18个失踪人员。
  记者在现场通过失踪人员身份证件的比对,并与家属和村民进行核实,用了不到两个小时,初步确认了名单的真实性。而正是这份名单,与政府部门经过4天多时间调查确认的死亡失踪人员名单完全吻合。了解人员失踪的情况后,记者立即向当地政府进行核实,相关部门负责人答复说,政府部门正在核实情况,但不能透露具体数据。
  人们不禁疑惑:官方数据5天变动3次,数据公布就像“挤牙膏”一样,难道是死亡和失踪人数会影响事故等级的认定,政府部门变得谨慎,需对数据“再三”核实?
  一位在政府部门工作的“知情人士”透露,他在事故发生后不久,就已经知道具体的失踪和死亡人数,但是相关部门一直迟迟不肯公布,他也只能“三缄其口”,假装不知情。
桂平市副市长承认监管疏忽
3月17日,是广西桂平市“3·11”沉船事件第七日,桂平市常务副市长曾健清接受中新网等媒体采访时再次回应有关事故迟报、瞒报等质疑,他承认在轮船超载问题上监管存在一定的疏忽。
  13日收到的报告,副市长说11日已上报
  在15日晚的发布会上,曾健清回应瞒报质疑说,“这是对浔江‘3·11’水上交通事故处置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不了解所造成的误解。上报和公布遇难者和失踪者数字是根据边搜救、边核实、边公布的原则来进行的,数字发生变化应该是正常的,绝不存在瞒报问题。”
  当天晚上,国家安监总局工作组官员赵瑞华也指出,该事件事发两天后于3月13日下午才报到国家安监总局。中新网3月16日凌晨将该消息发出后,被逾百家网络媒体广泛转载,不少网民对桂平市政府进行责难。
  曾健清昨日就此回应,桂平市3月11日“下午两点二十几分接到事故报告,上报上级时间是4点钟左右,按照规定在2小时内上报”。“从我们的工作来看,不存在这种(迟报、瞒报)问题。”
  关于轮渡船超载问题,曾健清说,政府对超载问题的态度是坚决的,依法处置。
  不过,曾健清坦承,“处置超载存在一定的疏忽。”中新网记者调查多名经常乘坐该船出行的村民获悉,该核载人数为30人的轮渡船最多时载客达到“七八十人”。
  事故原因还没有最终认定
  桂平市官方16日晚间通报称,“3·11”水上交通事故系大货船速度过快、撞上客渡船,致使客船倒扣水中沉没。据了解,事故原因还没有最终认定,尚需要一段时间。
  根据中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造成3人以下死亡事故为一般事故,需要及时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事故为较大事故,较大事故需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事故为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的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需要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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