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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冠县金店的仨嫌犯逮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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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5 23:25: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抢冠县金店的仨嫌犯逮住了
三人都20来岁,1000克金饰卖出31万元
  • 2011年09月15日 作者:
  • 【PDF版】

    三名犯罪嫌疑人落网。
    嫌疑人张某接受审讯?
    本报聊城9月14日讯(记者 刘铭 通讯员 焦冠丽 邢先进)7日下午,三男子持刀抢劫冠县县城一家金店,砸坏一个柜台抢走金饰1000克左右。经冠县警方全力侦破,三名犯罪嫌疑人13日落网,其中主犯张某去外地销赃返回时,在济南机场被抓。
    9月7日下午1点多,冠县县城冠宜春路的冠县金店门前突然停下一辆面包车,车上下来三人,戴着面罩手拿砍刀冲进店里,把店内一个柜台砸烂,抢走部分金饰。“接到报警后,刑警队、清泉派出所和崇文派出所赶到并保护现场,冠县公安局局长石宝生到现场指挥侦破工作,聊城市公安局副局长韩明忠、市刑警支队支队长殷广国也作出批示,要求全力侦查此案。”冠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陈利民介绍,经初步调查,事发时金店内连店主共4名工作人员,该金店遭抢金饰在1000克左右。
    陈利民说,警方迅速调看监控,发现三名犯罪分子身穿迷彩服,手持砍刀、锤头,头戴面罩和帽子。“根据犯罪分子体型特征判断,三人都20岁左右,身高1米7左右。”随后刑警大队、治安大队、城区两个派出所全警出动,开始对冠县所有旅馆、宾馆展开地毯式排查,同时调取各路口监控,判断嫌疑车逃跑方向。
    9月12日,冠县警方得知一名嫌疑人将从济南机场下飞机,随即派精干警力赶赴济南。当天中午,犯罪嫌疑人张某刚下飞机就被抓获。经对张某突审,得知另外两名嫌疑人在高唐老家,民警连夜出击,13日凌晨4点左右在高唐县赵寨子将正在睡觉的嫌疑人朱某抓获。13日中午,另一名嫌疑人杜某刚走出聊城火车站,便被民警抓获。
    经审讯,三人均为高唐人,24岁左右,其中张某在高唐开饭店,为该案主犯,另两人均在高唐一大企业上班。据张某交代,案发前,他曾几次到冠县踩点,并购买了作案工具,起因是其赌博输钱。
    三人回到高唐后,张某携带抢得的金项链、吊坠等金饰到济南销赃。一天后,张某返回高唐,金饰并未卖出,随后和杜某一起再次去了济南。
    杜某交代说,他们在网吧上网时,查到外地有一个收购黄金的,经联系后,两人乘车赶赴目的地。两人通过手机联系上一位生意人,以330元/克的价格卖出550克金饰,后又以394元/克卖出其余金饰,共卖31万余元。
    朱某交代,大约一个月前,张某就打电话给他说要去抢金店,后来找了几个人都没能成行。三人事先计划每人分一万元,剩余的钱作为三人合伙的本金放在投资公司吃利息。
    现场还原
    头带丝袜闯金店
    24岁的张某,高中没毕业,后在高唐开了一家饭店,案发前已将饭店租出去。今年24岁的杜某,初中毕业后到高唐县职业教育中心读中专,后在高唐时风集团打工。23岁的朱某,初中毕业后曾在部队服役,2008年底一直在高唐时风集团上班。     9月5日上午,杜某到朱某妻子在高唐县大市场的服装店玩,朱某问他有个买卖想不想干,并说是大买卖。杜某问能赚钱吗,朱某表示“能赚个十万八万的”。后杜某仔细询问才知道,朱某说的是抢金店,并同意一起干。     9月6日早晨,杜某、朱某和张某三人乘车到冠县,朱某在商场给杜某买了一身迷彩服和帽子,并在冠县金店旁边转了几圈。由于当时没有车,考虑到抢劫后无法逃走,当天下午2点多,三人坐车返回高唐,张某表示找辆车再去。     9月7日早上8点多,张某开着一辆墨绿色面包车拉着杜某、张某再次来到冠县,转了几圈后,在车上换上准备好的迷彩服,将丝袜套在头上,带上帽子。     杜某交代,当时他拿着一把砍刀和一把钢鞭锁,朱某也拿着一把砍刀,张某拿着一把锤头和一个书包,冲进了事先看好的金店。
    手拿砍刀控制店员
    杜某交代说,他们三人事先商量由他和朱某先进去控制人,然后张某进去砸柜台抢东西。     当时张某把车停在金店门口后,杜某下车后第一个冲进金店,朱某第二个冲进去。进店后看到东边有一女服务员在柜台外边,杜某用砍刀指着她不让她动。同时朱某持砍刀在店内西侧,用砍刀指着店内两名女服务员。     见女服务员转身要打电话,杜某遂将其放倒在地,把她的电话打在地上,并用砍刀和钢鞭锁指着她。同时张某冲进金店,用锤头砸开其中一个柜台,拿出几把金饰放在包里。     随后张某说了声“走”,三人随即上车逃走。经过一个大桥时,三人把衣服、鞋子都脱下来,连同砍刀、钢鞭锁、锤头、包一起扔到河里。     嫌疑人张某>>
    曾因赌博输掉30多万元
    嫌疑人张某今年24岁,个头不高,显得很清瘦。他老家在高唐县赵寨子,两个月前刚结婚,有两个哥哥,均在读研。     张某说,抢金店时脑子已经空白了,根本没考虑其他的,也没有刻意要在冠县作案,只是一下子就想到冠县,之前从没到过冠县。“卖了金饰把钱拿到手的那一刻,我就后悔了,因为不是自己的钱,我就存上了,不再想用这个钱了。”     “我原来好赌博,也想戒掉,但一直没能戒掉,我知道赌博不止害我自己。”张某说,干饭店生意还不错,婚后把饭店租出去了,“就是因为赌博越陷越深,每次赌都有输赢,一输就是上万,最多时输过十几万。”     张某高中辍学也与赌博有关,但他一直瞒着父母,只有妻子了解一些。“从几十元到几百元,再到上万的,最快一次八分钟输了7000多元。”张某说,他累计输钱已达30多万,但这些钱没有借账,只是后来赌的时候借过四五万。     本报记者 刘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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