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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内吸烟可罚两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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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 13:03: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聊城新闻网转齐鲁晚报讯   烟民如果在动车组或其他列车禁止吸烟的区域“过烟瘾”,将面临重罚。《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条例》对上述行为的处罚办法首次作出明确规定,一旦有旅客违反规定,将被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我国的动车组列车是全面禁烟的,普通列车的车厢也是禁止吸烟的。据铁路部门相关人士介绍,对于在动车组上或普通列车车厢违反规定吸烟的行为,由于此前的相关条例并无规定处罚措施,对于那些违反规定吸烟的旅客,铁路部门只能以口头警告为主。不久前,记者曾在乌鲁木齐开往济南的列车上见到,由于没有处罚依据,铁路部门对于违反规定在车厢内吸烟的两名旅客,只能进行口头批评教育。
  不过,2014年1月1日起,如果有旅客违反规定,偷偷在动车组列车或普通列车禁止吸烟区域吸烟的话,《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作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定:“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条例》对其他15种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也作出明令禁止,处罚力度也是500元-2000元罚款,包括非法拦截列车、阻断铁路运输;擅自移动铁路线路上的机车车辆,或者擅自开启列车车门、违规操纵列车紧急制动设备等。
  另外,车票和身份证信息不一的乘客将无法乘车。《条例》规定,实施火车票实名购买、查验制度,旅客应当凭有效身份证件购票乘车;对车票所记载身份信息与所持身份证件或者真实身份不符的持票人,铁路运输企业有权拒绝其进站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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