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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十梅庵水沟惊现死婴 全身赤裸身份不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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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 17: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痛心~~~家长们哪, 好好照顾孩子吧  他们是未来的希望,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2 10: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孩子被用纸盒子盖了起来
    12月20日早上8点左右,李沧区泛高服饰有限公司大门附近水沟里发现一具死婴,男婴全身赤裸,身份不明。法医赶到后,对男婴做了相关检查。下午1点左右,死婴被送往殡仪馆火化。
    12月20日上午8点多,市民拨打本报热线称李沧区湘潭路街道十梅庵村泛高服装厂附近排水沟发现死婴,情况不明。接到线索后,城市信报记者立即赶往现场。
    在工厂大门不远处的水沟旁,城市信报记者看到了死婴。路边水沟旁有一棵树,树旁有一堆树叶,死婴就在树叶中掩盖着,露出一些肢体,和新生婴儿的样子很相似。
    死婴为何出现在水沟旁?工厂一名保安说水沟里面有很多树叶,还有一些垃圾,造成排水不畅,早上环卫工人过来清理排水沟,捞出了很多树叶和其他垃圾,这名婴儿就是和树叶一起捞上来的,不过,他没有看到打捞时的场景。
    “孩子被捞上来后就放在路边,和树叶堆在一起。环卫工人并没有报警,我们后来巡查时看到水沟边有情况,过去询问时环卫工人才告诉我们捞出了婴儿。我看婴儿已经不行了,于是拨打110报警了。”保安说水沟里有很多垃圾,婴儿混在其中,并不容易被人发现。
    保安说看到婴儿时他“吓了一跳”,不敢相信眼前就是一个婴儿,不过,环卫工人告诉他打捞出来的东西就是婴儿,他也上前仔细辨认,最终确认就是一个婴儿。
    上午10点30分左右,警方法医赶到现场。法医戴着橡胶手套拨开了树叶,把婴儿伸展开来,“男婴”,法医确认了婴儿的性别。后来法医又拿出针管,从婴儿身上抽取了一管液体。做完检查后,法医找来一块塑料布,盖在婴儿身上,接着又从工厂里面借来一个包装箱,倒扣在婴儿身上。法医离开后,两名警察一直待在现场。
    下午1点左右,青岛市殡仪馆的两辆车来到现场,从警方手中接管了男婴,把婴儿抱到了婴儿车上。殡仪馆工作人员说男婴拉回殡仪馆后会立即火化。
    两大疑问待解
    孩子父母是谁?
    因为男婴被发现时,身上没有衣服,没有任何能证明身份的物品,现场警方并不能确认男婴的身份。男婴的父母到底是谁?城市信报记者走访了附近的几名群众,并没有得出任何信息。
    不过,一位路过的女子告诉城市信报记者,她半个月前听说了一件事,可能和死婴的事情有关。“半个月前,我听别人说有人扔了一个小孩,也是听别人在传,不知道具体的情况。”因为仅仅是听说,城市信报记者没有办法验证这名女子的说法。
    工厂的保安说出了自己的推测:“如果是本地的住户,生了小孩一般不会遗弃,何况是个男孩?我感觉可能是外地打工青年的孩子,可能没结婚,不小心生了小孩,而又没办法扶养,所以把孩子遗弃了。”另一名保安则说也可能孩子有病,无法养活,父母遗弃的时候已经不行了。
    是否触犯法律?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在司法解释中,“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入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
    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单正国律师认为,遗弃婴儿是非常恶劣的行为,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出现这种行为都是不应该的。对于在工厂水沟里发现的男婴,因为无法了解具体的事情经过,无法判断父母的行为是否构成“遗弃罪”。据了解,李沧警方已经介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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