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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地”之上,安筑广厦万千?
) w% L& t0 Y6 `3 f3 f 城市工业企业大规模外迁,遗留下的大量棕色地块未经“清毒”,已被建成经适房、商品房和公共设施。
7 M" K \" ]9 T k 交付一年的新房一直空着,武汉人郑宏远赴江苏打工,家人宁可每月花费1200元住在出租房里。7 ? a$ A$ }. d. G Z* L' C
新房所在小区的前身是化工厂,未“清毒”,先建楼。这种未经修复的污染场地被媒体称为“毒地”,而在欧美国家有一个文雅的名称:棕色地块。
! x, w! p8 F& n# g! C 棕色地块正成为中国城市的噩梦。南方周末记者调查发现,大量工业企业搬出城区之后,遗留的棕色地块几乎成了城市里无人清洁的角落,甚至未经“清毒”就被一些地方**屏蔽**、房地产开发商视为“唐僧肉”,建成经济适用房等。棕色地块对人体的长期毒害,美国早在1970年代就有畸形儿的惨痛教训。
$ E$ X9 s. f! W; k/ @) I0 P6 D2 h3 f( T 在中国,还有更多的人对所住小区用地的历史数据一无所知。- Z4 X, G5 q& {* d/ D @
/ x8 x! q. G9 Z8 Q5 _" z5 `- L (俞晓翔/图)/ r$ t6 N8 m: u- b; B& R& m. X
一辈子积蓄换一套“毒房”" N( Q$ g- \8 l0 T. Q
“有机污染物可通过小区土壤慢慢挥发出来的,假设你每天带着小孩到小区散步,影响就更大了。”! _" G! ~# n5 L3 q2 i+ D6 z
夜幕降临,郑宏所在的“武汉黄埔人家·长江明珠经济适用房小区”(以下简称长江明珠小区)约有一半以上的房子没有灯光。很多人都像郑宏一样不敢搬进新房。
2 t5 A) e" ]2 w3 u1 W( Q2 _. G2 O 这是保障房小区,2400多户中60%为经济适用房业主,他们多年梦想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楼房。
! K0 D- [/ T& X4 h 27岁的韩涵是经济适用房业主。这套93平米的毛坯房,耗尽父母平生积蓄外加十万元借债。在一家人就快结束或寄居、或租赁的分居生活时,2010年11月30日,他们通过新闻得知小区建在毒地上。
+ M ] o0 I. r. p* J l j- g “当时就崩溃了,一家人用一辈子的积蓄买了一套毒房。”韩涵说。- J/ t8 K# O' F- ^% G+ _' j3 A3 |7 j
长江明珠小区的土地曾被污染近60年,它的前身是武汉久安制药厂、武汉市长江化工厂。1997年长江化工厂停产后,一企业在此生产电镀添加剂。 2009年3月,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环境评价研究所的环评报告显示,该地块上多年生产的产品为氟化工产品和电镀添加剂,大多具有毒性或剧毒。
+ c5 u" u# u# P0 |0 Y8 \+ ` 这是一块典型的棕色地块,一块被工业企业污染、亟待清毒的“毒地”。
1 l5 g' \' T# ?# x3 B# O3 W0 m 重金属、电子废弃物、石化有机污染物和持续性有机污染物棕色地块污染物的四大类别,距离城市市民并不远。尤其是后两者在渗入地下后,可通过花坛的土壤、管道等缓慢挥发毒害人体,毒性释放可长达上百年,严重如多环芳烃等则可致癌。它们还可通过地下水,危害更多的人。. J/ r ]; d- \: F. y- G; I
“假设你每天带着小孩到小区散步,影响就更大了。”中国环境修复网执行主编高胜达说。9 w% X7 ? m4 n) U; _
“只有出现了大型群体受污染事件,才能引起足够的重视。”高说。这在国外已有前车之鉴,最著名的是美国的拉夫运河小区中毒事件。. x4 r8 \; {# I; x5 p. O
1978年春,一位叫洛伊斯·吉布斯的妈妈发现常常患病的儿子与小区附近的拉夫运河有关。该运河曾是一个堆满化学废物的大垃圾场。随后的调查发现,在1974至1978年间,拉夫运河小区出生的孩子56%有生育缺陷。拉夫运河小区的妇女比搬进来之前流产率增加了300%。: j: m1 {7 t+ h- |. E6 K3 E
长江明珠小区直到开工一年多后,武汉市环保局才批复“项目选址满足不了环保要求”。此时,小区已基本建成。之后,开发商才将原场地的土壤平整后,铺上一层土工膜,并覆盖安全土层,再进行绿化。2010年9月,地块终于通过了武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环评验收。
4 ~4 n* y0 K1 ?1 e 业主们并不相信验收结论,他们通过堵路、罢住等方式表达换房等诉求,但最终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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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 R- M% O* v8 Z* @! { 中国主要城市工业企业搬离城区不完全统计图。 (何将/图)
9 q7 \0 X A, @6 p7 d0 U# b 看得见的危害,摸不清的家底% k3 B; } g! X% D- T8 ]- P8 s
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土资源部曾自2006年起,耗时3年开展全国土壤污染普查,但至今仍未见公布与棕色地块相关内容。8 [( X+ S6 Y! V2 k
棕色地块变身经济适用房并不罕见。在广州,原广州氮肥厂、原南方钢铁厂都被建成经济适用房,还有北京市的化工三厂、红狮涂料厂,等等。
$ u9 W5 j8 P4 r! X* ^; g- @9 v( V 一位要求匿名的专家认为,保障房一般为无偿划拨用地,**屏蔽**“理所当然”划拨较差的地块,而靠土地财政生存的地方**屏蔽**,自然希望好地块卖出好价钱。# ]% Z$ M! n- m0 P, l- Y1 t6 Q Z! V
2010年12月2日,武汉市环保局就“长江明珠”事件召开新闻发布会,武汉市环保局官员在回答提问时说:“这个房子是建给老百姓住的,已经花费不菲,那么是不是还需要花更多的钱去做这些无谓的治理呢?”* _8 _2 r2 \$ A! i8 u. K* N5 t- n
经济适用房只是冰山一角。高胜达介绍,媒体以为**屏蔽**把这些地都给了穷人,“但其实不是这样的,更多的地被改头换面开发成了普通商品房了。由于将土地开发成商品房,利益能够实现最大化。”中国科学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副所长骆永明也通过研究发现,大量的棕色地块用于了房地产开发。
; c) Q. \! c+ d" T! f1 d+ o2 Y6 Z 高胜达举例说,2006年3月,武汉三江航天房地产公司竞得“赫山001号”地块,建设商品房。这一总面积280亩的地块距武汉市中心仅20分钟车程。然而,次年即发生工人中毒事件。经过调查,开发商才知道这一地块原属武汉市农药厂,是典型的棕色地块。: t% d" }4 a; i6 Y/ _" C- b
随后开发商要求退地,武汉市土地储备中心因事先未告知毒地的背景而赔偿1.2亿元。直到2011年5月该地块方启动修复,修复资金达2.32亿元。1 G" ~* ]( s, A+ m
“武汉市土地储备中心之因此在拍卖时未告知这一地块历史情况,就是希望拍卖出周边正常地块相似的价格,或者说,目前有关部门对污染将降低地块价值这一事实还没有足够的认识。”高分析说。
( D) T) T/ F& [; A ~. M 在遮遮掩掩的乱象中,中国棕色地块的“家底”,却至今仍无权威数据。南方周末记者采访国内多家关于土壤修复的科研院所和企业,均没有得到答案。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土资源部曾自2006年起,耗时3年开展全国土壤污染普查,但至今仍未见公布与棕色地块相关内容。
( n _- _( d6 B8 q 不过,从主要城市工业企业搬迁情况中可见一斑。早在1990年代,我们国家较发达城市开始了大规模工业企业搬迁。
; W) l$ ?" l' M) T 骆永明研究发现,据不完全统计,至2008年,北京、江苏、辽宁、广东、重庆、浙江等地的污染企业搬迁达数千家,已置换约2万余公顷工业用地,这相当于约28000个标准足球场面积。
0 m% M8 F4 v: p/ Y! v. I 这些地块很多是棕色地块。世界银行2010年发布的《中国污染场地的修复与再开发的现状分析》称,近年,有关专家在北京、深圳和重庆等城市的调查显示,最近几年工业企业搬迁遗留的场地中有将近1/5存在较严重污染。
7 E; b& ]4 N: z; ~! W- Q4 c 污染状况堪忧。2005至2006年,北京市环保局调查了18家已停产或即将停产的化工企业,发现7块场地受到污染,部分场地污染深度达到15米,必须修复才可达到规划用途的环境要求。, R7 X) n, q% I0 F. y* u5 t1 ^; R
绿色词条:Brownfield Site
, `7 Z S3 U3 K* T1 R' y, W# _ 棕色地块,被遗弃、闲置或不再使用的前工业和商业用地及设施,这些地区的扩展或再开发会受到环境污染的影响。
% S1 U8 G$ D& \9 ^, I; ?) |' f7 S 无法过滤的毒地; R: V! m* z. s
一个荒诞的现实是:依他国的法,修复中国的地。 m$ Q8 {: a l; V
目前,我们国家尚未发现棕色地块直接危害地上居民的具体案例。
% M/ y8 K$ R, H/ @: E( b 高胜达分析,中国房地产2002年以后才火爆起来,大量入住是在2005年之后。而危害需经连续多年的影响才会显现,还需检测和排查,才能确定原因。3 w: B% l: ~0 O/ Y1 j
我们国家对棕色地块的重视,最早竟起步于三名工人中毒事件。
& r& C0 C9 z8 f0 ]8 f( c. r! a7 t 2004年4月28日,北京市宋家庄地铁工程的建筑工地,三名工人因开挖深层土壤而中毒。出事地点原是农药厂,后被一家涂料厂合并。“当时还没有土壤修复的概念,受污染的土壤被挖走了事。但这一事件让大家认识到工业用地存在潜在风险。”高胜达说。8 u# O6 Z9 A- {* E0 p. }
欧美国家普遍于1980年代就开展土壤修复工作,但我们国家只是最近5年于极少数城市有所开展,如北京、上海、重庆等,也只有这些城市颁布了地方性文件,且有相当的局限性,例如很多城市都将修复工程交给本地的企业。
& T5 h0 G( v- I7 o0 v) @6 q 而包括武汉在内的更多城市至今未建立相应的机制,就像“长江明珠”一样,一些棕地只有在媒体曝光,或者引发了中毒事件后,才被重视。( Q: ~6 c+ q+ L1 \
2007年,南京乐居雅小区一开盘即被消费者抵制,因其建在未经修复的原南京化纤厂原址上;2008年,原广州氮肥厂部分地块被规划为经济适用房用地。被媒体曝光后,广州市**屏蔽**只好花费600万元进行修复。这被称为广州市土壤修复第一案。' M4 M' Y( ^. w! o& e. Z
这些都是零星的个案。至于全国土壤修复的总体数据,南方周末记者采访多个科研院所和相关企业,均无法得知。“一些场地即使做了修复,开发商也会出于销售方面的顾虑,不愿进行宣传”,但他们均表示,土壤修复“非常有限”。
( }6 S* F1 t g" J. \- ?1 f 中国尚未制定土地污染防治法对此进行强制性要求,甚至中国至今还没有污染场地的调查、风险评估、修复、验收等各方面的标准。
0 ` v' z; ^0 P) y 尽管我们国家早在2003年就施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法,但也不能有效过滤毒地。因该法所称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并不包含用地的历史情况调查。) F8 x0 G3 ^. C- K) i$ ?, x
至今,国家层面仅有两个关于污染场地土壤修复的文件,都只有原则性规定,无实施细则和惩处规定等,故无实际强制性。" D; x6 n( d- _$ n. j+ T6 A
这造成一个荒诞的现实:依他国的法,修复中国的地。自2007年我们国家土壤修复进入商业运作模式以来的5年里,土壤修复所参照的标准要么是别国的,要么是环保部制定的《污染场地风险评估导则》等4个修订意见。这些修订意见大约都是在2009年制定,但一直未正式颁布。7 \; T, v$ t! f! R
业内寄予厚望的《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再开发利用环境场地管理通知》至今也未发布。该通知于2011年9月由国务院同时发给环保部等部委、各省征求意见。通知要求工业企业搬迁场地再开发前,必须开展调查和风险评估。
0 K* ?1 ^" j9 e; _8 Y& l; b& A “中国土壤修复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而之前对污染场地研究严重不足。”高胜达说,“因此即使立法,也不会一步到位。”) ?; R3 t* x7 [% M" [/ i
美国的经验常是中国学界研究的对象。: W: x# y9 m% ~, N3 H8 _1 u
早在1980年,美国就创立“超级基金法”,向石油、化工等巨头征收化工税,用于清理泄漏的化学物质和有毒垃圾场。2002年,美国又颁布了《棕色地块法》,将污染责任和现在的开发商分开,再通过折价,让开发商有获利的空间,从而促使社会资本介入棕色地块的修复。; G' }1 }5 U, W# M3 i* U, Y6 T
在中国,只有重庆市正在酝酿吸引社会资本的机制,它计划将所有棕色地块打包,交给一家公司上市。
: o6 \; ~ k8 B: x 北京大学环境学院博士阳平坚认为,美国对于中国的最大的启示是法律先行,且严格执法。“法律出台后,资金要落实。美国甚至会把资金的来源和额度写在法律条款中,使得执法过程有财力和物力作为支撑。”
3 y) a; U5 W3 N: q4 F 2010年10月,长江明珠小区交楼,大多数人都在等待着土地证和房产证的发放,一部分人将会卖房,另一部分人将集资委托相关机构对小区环境进行检测,如发现问题,将起诉武汉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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