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大家的法律意思明显增强了,尤其是关于劳动合同方面的法律、法规,可能很多人都专门研究过,今天想给大家发一条可能会疏忽但很实用的法条。% t/ E Y4 d8 f, _5 L( X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即由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包括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会保险、未提供约定的条件、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等),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 y4 e+ N5 \' P% v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J5 f1 t. ]$ I) W 如果老乡们有上述情形,别忘了向用人单位要求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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